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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滞纳金-! 我单位购房,数月前取得合同、发票等办理产权相关资料,当时尚未交房。 所以就到国土资源局开具了[厦门]

! 我单位购房,数月前取得合同、发票等办理产权相关资料,当时尚未交房。 所以就到国土资源局开具了“房产契税专用交款书”,因不确定交房是否顺利,所以当场就咨询了柜台经办人员,是否开了税单就得及时交税,经办人员的答复是:如果过期,交款时来换税单就可以了,并没提及滞纳金。于是我理解 以为是如果税单过期,只需要交款的时候到柜台重新打印税单就可以。 之后因为交房过程中存在一些小问题,推迟了办理产权。现在到柜台换税单却被告知要征收滞纳金,感觉这滞纳金交的有些冤啊,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除了无可奈何的接受滞纳金,就别无选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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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收取是有市财政局驻我局大厅窗口负责的,有关契税政策问题请向市财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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