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买房风险 > 房子使用权风险用地性质变更? 如果三方做了公证,会避免将来因债务查封时给买方造成损失吗?有什么办法能避免风险?再次感谢您!谢谢您! 我还想问问,教育部门的房子使用权出售,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属于

房子使用权风险用地性质变更? 如果三方做了公证,会避免将来因债务查封时给买方造成损失吗?有什么办法能避免风险?再次感谢您!谢谢您! 我还想问问,教育部门的房子使用权出售,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属于

谢谢您! 我还想问问,教育部门的房子使用权出售,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属于用地性质变更? 如果三方做了公证,会避免将来因债务查封时给买方造成损失吗?有什么办法能避免风险?再次感谢您!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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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1 热心网友

    公证不能对抗债权人,还是有权查封的,没有别的办法,除非能够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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