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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市中区原有老平房一大院,房屋共有人.

在济南市中区原有老平房一大院,房屋共有人是兄弟五人,2010年拆迁后,分得三套两室一厅独立房,2013年4月回迁,兄弟五人中的大哥、二哥都在外地,决定放弃老房子的继承权,由在济南居住的其他兄弟三人分别居住一套,现需要办房产证,能否直接办到现居住的三兄弟的个人名下?(办房证单位要求必须办到兄弟五人名下,再进***产析分,但大哥、二哥都年时已高,并且身体有病在身,不能到济南办理相关事务,所以决定放弃老房继承权,直接办到现居住的三兄弟的个人名下怎么做呢?请帮助给予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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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9 热心网友

    你好,如果继承已经开始,可以由对方写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经过公证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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