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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期限不明怎么办?

代理者从房主手中租了一个门面, 我们从代理者手中租的,当时合同签订时没写租多少年,只是写了一个长期,现在这个门面要拆迁而我们只住了3年,当时这个我们给代理人了6W块,只是一个小门面,我想问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向代理者退回一定的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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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房东的合同解除是合法的,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即可。六万块还需要考虑其性质为中介费或者租金,如果没有违反合同的事由,则无需退还。     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安居客网详询。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安居客网   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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