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网 > 西安房产问答 > 西安其他 > 西安法律纠纷 >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如何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如何办理

我的生父在我两岁去世后,家中老宅子由爷爷奶奶暂住,我与长兄随母亲改嫁别的乡镇村子,改随养父姓氏。06,08年奶奶,爷爷相距去世,此时老宅子的房产证上名字依然是爷爷的名字,2013年开始对农村开始明示物权,家中叔伯姑姑和我同意将爷爷的房产转于我的哥哥。相关人员中,只有我和二姑在外发展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请问,我可以到现在临时居住的城市办理该房产的继承权手续吗?具体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证件,谢谢各位业内人士给予明示!我在西安,老家青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z****2 热心网友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