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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请-本人在晋安区鼓山镇政府5月份申请的公共租赁房,两个月了在网上查进度都查不到-福州

本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一商品房(期房),已签合同,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总登也还没有开始办,2权证均未办理,也未交房(预计今年下半年交)。 现因夫妻双方不和,已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已明确上述购买的商品房归我一方所有,协议也经民政部门确认。现在想咨询的是: 1、我将来在办理产权证时,能否凭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直接办到我个人名下? 2、如果产权证不能直接办理到我个人名下,要夫妻2个名字,到时可否变更到我名下?如果这样子做因离婚变更产权人,我们需要缴多少的税费?税费有没有减免? 3、前夫如不能前往签字,现在与前夫一起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公证(委托过户、办证等,需要前夫签字的均以此公证来用,委托我),能不能行,因为前夫要准备出国,怕到时办证时不在国内,无法面签? 请房管部门给予 一一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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