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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你好: 我们在洛阳的中弘.湖滨花园买了套房子,当初开发商告诉我们,我们的前面会有一栋11层的小高层,楼间距是36米,但现(郑州)

你好: 我们在洛阳的中弘.湖滨花园买了套房子,当初开发商告诉我们,我们的前面会有一栋11层的小高层,楼间距是36米,但现在快交房我们去看时,听说盖成了13层,这些虽然没写进购房合同但当时的宣传册上写的很清楚,可是现在加高了两层,势必会影响我们的通风和采光,请问这算不算违约,并且当时购房合同上写的楼下不安装电子对讲门,现在按了质量很差的,还要我们每户分摊300块,请问我们能否不交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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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 热心网友

    您好!关于楼间距国家规定有相应的标准,如果合同没有对前面楼高有具体约定的情况下,而开发商建设又经过合法规划设计变更,并符合楼间距有关规定的,您可能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房屋交付后,在楼宇公共使用部分安装设施的,需要经过业主同意。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对该电子门的质量提出异议,要求其安装符合安全条件及相应质量标准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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