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法律[呼和浩特]

我今年1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我又把房子租给卖给我房子的人(因为他的期房没有峻工),在现在有些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现咨询一下:1、热力公司该不该向我收费?在租房的时候,我们协议规定,供暖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水、电、天然气、物业费)由他来承担,可是现在供暖费一直没有交,他的理由是不暖和,如果供暖好的话他就交了。他说,他不交对我没有影响,如果以后有人找我要暖气费,就让收暖气费的人,去找她。我咨询了热力公司,热力公司给我的答复是:我们只针对房屋的所有人,现在是我,那么供暖公司会找我要钱的。去年和前年的暖气费,卖给我房子的人,都没有交暖气费(这是我了解的)。这些费用,是不是就算在我的头上了?2、之前的费用,如何处理?在购买房的时候,我们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卖方必须把所有费用结清,与买方无任何责任和任何关系,如果所产生的责任与买方无关。我昨天去物业查询了一下,物业费有好几年没有交了!!我一听,吓了一跳,物业费好几年都没有交了,那其它的费用(水、电、天然气、物业费)我还没有去查询呢。物业人员说:“现在房子是你的,包括以前的物业费,都由你来交,因为房子是你的!”。我为什么要承担呢?我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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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热力公司应该向您收费,您当初购买房屋时,过户前应该让前户主把所有费用结算清,所有收费单位事针对房主收的,他们不会关注您们之前的协议,唯一解决途径,只要走法律程序,否则所有费用都得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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