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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企业未缴住房公积金的保密性问题-广州

我所在企业是06年成立的,一直没给员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也未缴款,如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该企业,请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会为投诉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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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 热心网友

      您好!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于你咨询的问题,请您进入公积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公积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dynamicmailboxwyts1.jsp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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