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签的认购书上的价格是不就是到时签合同的价格,要是谈价的话价格还能谈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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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不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性质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书之义务人负有在约定时间按认购书预定条件与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认购义务人若无正当理由拒绝订立本约的,则应当承担预约的违约责任和本约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购书里的价格应该和签合同时的价格一致,否则到时他们按认购书里的价格让你签合同,而你不签,他们会告你违约,之前交的买方定金就不予返还了。存在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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