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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XX人,最近我所在村的集体所有土地(现被承包出去种植速生桉)需要被征收而且按以上赔偿费用来计算又是否合理?

您好,我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XX人,最近我所在村的集体所有土地(现被承包出去种植速生桉)需要被征收,被征收地用途系工业区,涉及到本村所有的土地面积大约25亩左右,现在作出的征地赔偿标准只系简单地按花生田3万元亩,水稻田8万元亩的标准去计算赔偿费用,我个人认为赔偿费用明显偏低,而且存在寻租获利的空间,因为现在土地上种植的是速生桉树,属林地,但为什么会按照别的土地使用来赔偿,而且按以上赔偿费用来计算又是否合理?本人对于当地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不了解,现在想咨询相关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可以申诉维权的可能,请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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