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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得到的房产如何加配偶名字以及费用多少[重庆]

外婆生前将名下的一套还建房通过公证处以遗赠的形式遗赠给我,该套房无贷款,遗嘱上写明了只留给我一个人。现在外婆百年后,我去公证处公证,接受遗赠的这套房。我名下无房,打算把老婆的名字加到这套遗赠所得的房产上。请问:1.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直接在房产证上登记我和老婆的名字吗?还是只能先登记我的名字,再加老婆的名字?2.加老婆的名字,需要缴税费吗?缴多少?3.我继承了这套无贷款的遗赠房产后,如果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算二套房,但是按照首套房的政策贷款吗?谢谢。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鲁彬 经纪人

    1、你必须先过户到自己名下,才能添加你老婆的名字;2、没什么税费,有80块的工本费;3、现重庆公积金规定:凡名下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的,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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