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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未结婚)于2011年2月通过[乐山]

我和女朋友(未结婚)于2011年2月通过商贷在乐山市区购买了住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们两个的名字,请问能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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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由开发商出具购房应付首付款手续(或者首付款发票),并提供在房管部门办了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半年内办理支取,过时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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