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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继承人的婚前房产继承,房产继承要交税吗?

对于被继承人的婚前房产继承,房产继承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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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人,《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一个或几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根据税法规定,对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赠与行为,要征收契税。对文中提到的王女士,她接受的那套房产并不是继承得来的,而是其父亲的生前赠与,应该依法缴纳契税。而郑老先生,他的情况仍是房产赠与和房产继承问题。由于他仅有女儿一个直系亲属,再没有其他亲人,因此,老先生百年之后,其女儿为其房屋产权的唯一法定继承人,该继承房产行为属于免征契税范畴。而如果老先生现在就把自己的房产转到女儿名下的话,则属于房产赠与,其女儿应缴纳契税。另外还有一种不同于以上两种行为的遗赠行为,具体讲就是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这种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视同赠与行为,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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