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产网 > 海南房产问答 > 海南买房 > 海南购房资质 > 关于公积金使用-本人户口跟着母亲,母亲为教师即将退休,家庭为离异家庭,父亲已有自己的家庭,现本人需要用本人[海南]

关于公积金使用-本人户口跟着母亲,母亲为教师即将退休,家庭为离异家庭,父亲已有自己的家庭,现本人需要用本人[海南]

本人户口跟着母亲,母亲为教师即将退休,家庭为离异家庭,父亲已有自己的家庭,现本人需要用本人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只写我个人或者我和母亲名字而已,请问,如果我的公积金不够还款,我可以使用我母亲和父亲(愿意提供)的公积金还款吗?如果使用我父亲的公积金还款但是房产不写他名字。注:都是非农业户口,户口所在地都为海口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现行政策相关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因您所述问题相关信息不详,建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