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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委托物业交房有效吗

请问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房时开发商让我到物业拿房,我没有去。我要求开发商直接与我交房对吗 我没去是因为开发房交房通知书上要求我交物业管理费、签订物业合同。前不久我已申请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费用。今天 扬州仲裁委员会已作出了驳回仲裁,说开发商委托物业交房有效。请问这样的仲裁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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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热心网友

    按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须要债权人同意才有效。开发商是交房的义务人,如果开发商将交房的义务转移给物业公司,那么应当取得购房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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