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公积金提现要在次年贷款发放月提取是什么时候开始这项政策的啊?我是09年[乐山]
请问现在公积金提现要在次年贷款发放月提取是什么时候开始这项政策的啊?我是09年7月购房去年年底去过一次那今年要取的话只有在7月吗?(银行放贷在7月)那么请问下到时候需要带哪些材料银行借款合同需要带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你好。1、从2010年1月1日起,凡是偿还住房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职工,都以贷款发放月为对应的支取月,在当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如:贷款发放时间是2009年9月的,次年的支取时间就为2010年9月。2、职工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者有银行打印的最近三期的还款记录)、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次提取时只需提供第一次已审批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的第三联、支取使用审批表(盖单位预留印鉴章)、还款存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使用审批表(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