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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我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现在想一次性还清,有什么注意事项,相关要求或规定吗?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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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银行等部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推出了允许借款人改变还款计划、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业务。提前偿还贷款或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需要重新修改原借款合同,重新计算合同中的三方约定的借款期限、贷款余额等内容。操作上有一定的复杂性,借款人需了解和掌握下列的一些要求与规定:  一、贷款还款人须偿还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本息,方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  二、贷款机构为严格贷款管理,对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规定了最低限额,一般需1万元以上、以万为单位的整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贷一般需提前15天告知贷款机构,并须持原借款合同、银行还贷储蓄卡、每月还贷本金利息表、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向贷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积金贷款向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须经其审核同意;  四、借款人在当月仍需偿还原定的月贷款本息还款额,同时再将需要提前偿还的贷款金额存入银行储蓄卡内。贷款机构经确认后,对属于是提前偿还部份住房贷款的,则将再按原借款合同中确定的计息还贷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法"、"等本不等息还款法"等),以"先息后本,每月等额减少,缩短还款期限"的计算原理,重新计算提前偿还部份贷款后的借款余额和最终偿还期限,重新打印"每月还贷本金利息表",重新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变更合同"。无论是提前偿还部份贷款、或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借款人均须在贷款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办理提前还贷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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