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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房租,商场股东之一同意,商户装修好营业后又要商户搬离

商场某负责人(股东之一)最初与商户协定,用物品抵押商户一年房租,并未签合同(答应之后补签先营业),待商户装修营业后,因商户地方被其他商户看好,商场又要商户换地,商户不同意,现商场要退还物品且签合同,交款(当时以物品抵一年商户才同意进商场)且说是当时承诺的负责人是个人行为并未与其他负责人商榷,与商场无关(但当时承诺的也是股东之一).由此产生的纠纷该如何处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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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6 热心网友

    这是可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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