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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制定规划道路的宽度 修建道路 拆除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建筑物_温州

吴亨东,管理局土地征用工,现已经退休,我家世世代代居住在灵峰响板洞,原管理局强烈要求我家拆迁,原有房屋六间,拆除六间老屋安置赔偿三间地基,其中有一间落实在谷建盛父母现在居住的房屋前面,该地块道路不是很通畅,90年代未管理局原定是拆除谷常杰的部分老屋作为修建规划路解决后面几户居民道路通行问题,此事一直未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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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3 热心网友

    1999年2月,原雁荡山管理局和雁荡镇响岭头村拆迁户吴享东签订了一份住宅拆迁协议书,协议商定,吴享东愿意将坐落在灵峰景区响板洞的二间楼房一楼一底归原雁荡山管理局使用,原雁荡山管理局划拨给吴享东三间宅基地。其中二间坐落在溪边的土地上,现已建好;另一间坐落在谷常杰等户房后(即原汇凯公司靠谢公岭路);协议中商定道路宽度以轿车可以通行为准。 后来,原雁荡山管理局审批给雁荡山响岭头村周郁飞户二间宅基地,坐落在吴士才东首,因周郁飞户在建房过程中,擅自建房四间,其中违法扩建二间,导致道路变窄,影响吴享东户的通行。 2012年6月27日,原雁荡山管理局综合监察大队组织力量对周郁飞户部分违法建筑进行破坏性拆除。拆除后,该户至今一直停建未动工。 关于您提出的3点要求,我委将联系土地部门现场勘查,协商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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