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其他 > 厦门其他 > 我是买方,和中介与卖方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我是买方,和中介与卖方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我是买方,和中介与卖方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我自己不想买了。 《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如下一条件:“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则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居间服务费用损失。”但是,所有我本人签署过的三份合同中,都没有写出卖方居间服务费的具体金额或是房屋成交价的百分比。而在卖方与中介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中有写出卖方的居间服务费具体金额。 问题是,我应不应该遵守卖方与中介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金额?我认为此不属于三方合同。签署过的三方合同中没有写出“卖方的居间服务费具体金额”,我也没有在存在“卖方的居间服务费具体金额”的合同中签过字。金额我也从不了解。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F*H 热心网友

    你好!不应遵守,因为该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你可以解除合同,不同赔偿损失。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