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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我家有一块宅基地,原来是我家使用的,但后来给了我的亲戚(以下简称B)在此地上盖房,(中山)

我家有一块宅基地,原来是我家使用的,但后来给了我的亲戚(以下简称B)在此地上盖房,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入了B,地证也不知什么原来变成了B的,但B不是本村人,且也不是广东户口,现在B拿出房产证,地证话此地是B的,事实上如此吗,此地本属我家的,不是国土局会留有档案吗(就算我家拿不出地证的情况下)?我家原来的地证不见了。请尽快回复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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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你的宅基地纠纷可先向村委会反映,通过村委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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