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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和别人互换土地,我方以二亩地换了对方四分地盖房用,合同签了并拉了尺寸能主张加地五米诉讼时效吗?

2011年,我和别人互换土地,我方以二亩地换了对方四分地盖房用,合同签了并拉了尺寸,让村书记当担保人,过了十多天,邻家要从我换取得土地上走路,换地方让我留五米路,然后再给我加五米地,之后我把路垫好了,换地方给我写了个条,原合同不变,再加五米八,之后我就把加的地和那九米登记到我宅基地里了,我就去外地了,2015年我回来看见邻家占了我地。并和换地方合伙说给我调够了十四米,我找了乡上,2016有找了县上,因为那补的五米条子,我当时给家人了,时间长了丢了,但我等记在宅基地里了,他一直没有给我主张过加五米的事,我能要回流路五米地吗,能主张加地五米诉讼时效吗,因为那加地条子丢了,也没证人,只有宅基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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