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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镇海港路472号后面的两层厂房(是否违章建筑)??_温州

一:这么大的工程是否有关部门审批过?大张旗鼓的做了这么久这么大,有关部门真的就不知道?  (要是没审批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及时处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     二: 这就是有关部门所说的工人施工住宿? ((可以另改其他用途吗?))道路灰尘满天飞.河水污染.何为五水共治?难道都没有关部门监督的吗?  三:   这就是浙江苍南政府所说的建苍南美丽乡村?何为“六必拆”三改一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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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1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调查,现答复如下:一、该工程是否有经审批的问题:温州华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朝西屋村龙湖路A-0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该房开项目无法在红线内搭建施工工棚,根据法律,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地块是龙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上的土地规划用途是建制镇,属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苍南县二调变更调查现状【2009年】图相核对该场所当时所占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2014年10月27日,该房开向龙港城南社区、龙港镇人民政府递交要求搭建工棚的报告。2014年12月1日,经苍南县住建局龙港分局批准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红线面积1440.4平方米,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327022014038号)。二、只能作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使用工棚。该项目的业主为龙港镇朝西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业主单位出资建设临时住宿工棚,用于安置房项目建设施工工人住宿,“不得建永久性建筑”。根据你们的反应,龙港住建分局、国土分局、两违整治办、城南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巡逻监管,一旦发现改变用途,将以严惩,决不姑息。三、环境卫生问题。我们将督促温州华杰建设有限公司、朝西屋村委加强施工期间环境卫生管理,同时龙港镇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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