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产网 > 海南房产问答 > 海南交易过户 > 海南认购签约 > 较为特殊的情况-版主您好!我现在有交房2年的房子是我姐自己的公司盖的,入住后我就付了她5万,总房款是20万,还有15[海南]

较为特殊的情况-版主您好!我现在有交房2年的房子是我姐自己的公司盖的,入住后我就付了她5万,总房款是20万,还有15[海南]

版主您好!我现在有交房2年的房子是我姐自己的公司盖的,入住后我就付了她5万,总房款是20万,还有15万欠着她的.有合同,但是没有注明付款期限及方式.现在我想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把剩余的房款还给她,不知道可行否,如可行,我应该到哪个部门申请贷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o****1 热心网友

    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在海南缴存公积金且在海口购买商品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由于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即没有写明付款方式及期限,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海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