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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让我们无所适从![扬州]

我和我先生一个是公务员,一个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前买了一套小商铺作为投资并做了商业贷款每月还贷3200元),婚后住在父母的房子,考虑到之前公积金既可以提现又可同时办理贷款而且跟父母住在一起不方便,所以我们根据公积金账户金额(7万)以及手头的资金数额买了一套88平的商品房,因为公积金提现需要提供住房合同,所以我们跟亲戚先借了6万并退了一份保险(退保损失4100元)加上手头的资金凑够了首付,并于27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当天又立即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算提现,但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26日公积金管理中心才出台的规定是体现跟贷款只可选其一(我们当地的报纸28日才报道),不可既提现又同时贷款。而且这个政策没有任何弹性规定,比如我们这种情况:我们是在21日给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定金(地球人都知道定金不能退),也就是说我交定金的时候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是可以提现并同时贷款的,现在政策突然变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选择提现,那么我们必须选择商贷,我们已经做过商贷了,加起来我们也没有这个还款能力;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就要突然承受6万元的债务,这个状况太突然,而且这个政策一点弹性规定都没有,让我们措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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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热心网友

    你好,因为目前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经市政府批准,公积金中心临时调整相关贷款政策,在2009年11月25日以后送达申报资料的都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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