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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八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

本人今年八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房东打电话口头毁约,表示不再将房子租与我们,要求尽快搬离。商量未果后我们在两天内找到新的房子,并签订了租房合同。但在与房东联系后,房东又表示可以继续续租,我表示不再续租,房东说这是我们违约将不再退还我1000元房屋押金,如果我打官司,可否要回押金,并要求赔偿违约金,误工费以及搬家费。通话记录中房东第一句话明确表示房子不再租给我们要收回,并且房东女儿在居委会处承认是她口头违约在先,居委会调节是我们再住两周,押金退还我们一半500元,但是我没同意,请给与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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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你可以要回全部的房屋押金。建议由我们制作律师函,向对方寄送,主张债权,比较快捷有效。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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