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所需材料
在网站上看到职工提取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合同》、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上月银行扣款清单。有人说还需要填支取用的单位盖章的5联单和单位开的介绍信,这两样也是必须的吗?如果必须请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中明确,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您好,公积金提取时的确需要单位出具介绍信,支取凭证由公积金办事处提供。按照《鞍山市公积金提取办法》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应由本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借款合同》、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上月银行扣款清单等是职工个人需要提供给单位财务的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