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房产网 > 宜昌房产问答 > 宜昌贷款 > 宜昌住房公积金 > 我家是2015年2月以我妻子的名义在宜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款,但尚未交房,预计2017年初可以装修房子。请问,我可以提取我在十堰市交的住房公积金用来交剩余的房款和装修用吗?【十堰】

我家是2015年2月以我妻子的名义在宜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款,但尚未交房,预计2017年初可以装修房子。请问,我可以提取我在十堰市交的住房公积金用来交剩余的房款和装修用吗?【十堰】

我家是2015年2月以我妻子的名义在宜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款,但尚未交房,预计2017年初可以装修房子。请问,我可以提取我在十堰市交的住房公积金用来交剩余的房款和装修用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1****4 热心网友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留言中提供的情况,十堰本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暂时未开通异地购房提取的业务,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答,若您今后还有不清楚的情况,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