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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新政下我该如何办理过户更好一点,谢谢(郑州)

你好:   最近我遇到了一个难题,本为不是炒房人的我却被房产新政搞的不可终日,事情是这样:三年前我与某人在一起时,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考虑这么多,钱是我出的由于我本人出手续方面的问题,名字写的事别人的名字,想着两人在一起也没有必要写我的名字,二年前由于一些原因,他人走了,现在房产证等所有手续在我这里,他与我签订了一个无偿过户给我的书面协议,近三年来我也一直还银行按揭的三万元钱,目前还有一万多无,当初约定在我想过户口时他无偿提供证件,所有手续费我来承担。现在我想咨询:  1.我们私人签订的书面无偿过户协议有效吗?在以后有纠纷中有效力吗?  2.现在想过户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吗?(注:我们两人非直、旁系血亲,房子从到现在已经三年,离五年大限还有二年),手续费需多少明细?赠与合同律师能公证吗?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20%,还要交吗?   谢谢,如何可以的话你们可以代理办吗?收费如何?需要多少时间?看到请及回答,见回回复后给你们打电话详细咨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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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热心网友

    你们自愿所签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是有效的。 该房子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转让给你,房产过户应到公证处去办理赠与公证。非直系亲属赠与房屋应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开始征收时也应交纳。 律师收费有统一的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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