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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怎么加名

不是我小气,赎出产权证,按照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有明文规定,我买了房半年之后才交女朋友。然后她说房产证要加她的名字,她才愿意参与共同还贷,房产就是一人一半婚前按揭买房。前者我都试过。所以我很难做,买房办理按揭的时候我和她还不认识,我顶多只能选择按份额加名(即首付款除外,目前产权证处于银行抵押状态,增加债务人。),再挂我爸妈名字不久成了第三套,按共有方式是不可能!我可以回答,后者我目前没有那么多资金,如果对方没有出支。可我们去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时?如果按共有加名,我这种按份额加名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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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 热心网友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的问题5种情况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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