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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通过朋友兰州安宁区购买了一套.

律师您好,我通过朋友兰州安宁区购买了一套抵债商品房,项目开发商为A,投资商为B,目前项目建设中,售楼处称约在15年6月交房,目前暂未签定购房合同,我们已交购买房屋订金5W元,订金收据由B公司开据。通过兰州市归划局了解到,因A与B公司存在债务问题,故A公司将部分商品房抵债给B公司,但我们通过该项目售房部了解到该房屋已在2年前全款出售,且目前房主登记为他人姓名,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正常,我们在购房时是否会存在无法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在后期的交易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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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购买商品房,首先需要了解开发商的经济实力及资质条件。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严格资本和资质要求,如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以上,没有相应的资质是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没有实力的开发商有承诺也可能不兑现。自己如果对开发商经济实力和资质不清的,可以工商、建设、房管等部门查询开发商的信用档案信息。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具备“五证”。“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购买的,关键要注重查验项目楼栋是否具有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商在所售项目楼盘售房部应当公示:①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②《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③已归档的测绘报告;④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⑤商品房拟售价格表;⑥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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