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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1980年我屯响应国家号召,召开村民会议落实林权生产责任制。当时会议达成口头协议:林地统一归集体所有,林地上所生长成材的松树(指当时能割松油的松树)按松树生长的

1980年我屯响应国家号召,召开村民会议落实林权生产责任制。当时会议达成口头协议:林地统一归集体所有,林地上所生长成材的松树(指当时能割松油的松树)按松树生长的疏密不同进行分组划分,再由组划分给农户,松树密的组划分得的林地使用面积窄,松树疏的组划分得的林地使用面积宽。同时决定,当时各户原有的茶山、果园(含里面所长的松木)归各户所有、经营、处分。但当时未办证。现在别人砍了我家里经营的茶树,这个官司如何打?有胜诉的可能吗? 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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