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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用土地上的车库及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平凉]

小区公用土地上的车库及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住建局领导: 在滨河路2号小区万通供热公司南侧,有一排车库,据说卖给了私人。修建车库的地皮本来是B10楼上全楼业主共有的,应该作为公用花园、绿地或院落,为全体业主共有,不能修建车库变卖。请问卖车库的钱哪去了?强烈要求拆除违建车库! 同样还是在滨河路2号小区,地税局家属楼东侧,还有一处违章建筑,占用的是小区的通道,据说为一包工头所有。 以上两处违章建筑,实为亮丽小区的污点,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强烈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尽快予以拆除!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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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热心网友

    您好!楼修建于1999年,建成后楼的四周只硬化了2米散水,其余部分未硬化,每逢雨天泥泞不堪,严重影响住户的出行,为方便住户出行,解决无资金硬化院坪问题,于2003年4月修建了车库。地税局东山墙的自行车棚为地税局搭建,为支持县城建物业起步,地税局资源将自行车棚及楼前花坛无偿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使用,地皮产权属地税局所有,待物业公司与地税局协商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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