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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范围内未拆迁户危房修建问题[平凉]

关于拆迁范围内未拆迁户危房修建问题您好: 我家在县城东街新华书店巷道内,由于近几年崇信的棚户改造,我家老宅也在拆迁规划范围内.因家里房子还是泥土结构、年久失修,早在七八年前,房顶局部塌陷,每逢雷雨时节,也经常漏水,房子里住着几位老人.因家人安全问题,本来打算在前年重新修盖,但由于棚户改造,拆迁单位许诺去年就拆除,所以为了配合支持政府工作,就一直未曾动工.不知道政府什么原因,迟迟未能拆迁?听说又推到明年拆迁了?现在又迎上全国各地的强降雨天气,所以很担心房屋撑不到政府拆迁的时候,随时会倒塌,对老人造成伤害. 就此,前段时间家里老人去棚改项目部询问:家里老宅是危房,随时可能因一场雨倒塌,让我们家人出个什么意外,又迟迟不见你们拆迁,所以想修建一层安全些的砖瓦房,听说以前自家危房修建,政府是给予一定补贴的,现在不要补贴,为了家人安全,我们自己借钱修建,是否可以?结果迎来的回答是:拆迁是迟早的事,你们就等消息,自己修房还想让政府掏钱?房子能出什么问题?雨又不大,还有就算是危房导致家人出了问题,有政府呢,害怕啥??? 鉴于此,向相关负责人咨询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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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5 热心网友

    这位网友你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安排县棚改办和规划办人员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一是关于崇信县县城东街新华书店巷道内的住房是否在棚改范围内的问题。根据《崇信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该网友反应的县城东街新华书店巷道内住房不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尽量将更多的县城老旧小区列入到棚改的范围内。二是关于个人建房的问题。为了规范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行为,根据《崇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的第七条。县城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再审批个人分散的新建住房和原地扩建、改建住房,农民、城市居民建房依据规划通过棚户区改造以商品房或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对于确属危房、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短期内仍需原址过渡的,经县住建局审批,可原地翻建,层高限定为一层平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三是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问题。至于您反应的政府有些工作人员是否真的拿老百姓的财产生命当回事。在这里明确要说的,政府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重。在参照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希望这位网友能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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