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房产网 > 平凉房产问答 > 平凉其他 > 平凉土地 > 关于静宁县欣欣家园(原橡塑集团)违强行占用土地的问题[平凉]

关于静宁县欣欣家园(原橡塑集团)违强行占用土地的问题[平凉]

关于静宁县欣欣家园(原橡塑集团)违强行占用土地的问题尊敬的各位领导: 关于欣欣家园王爱军违规占用农民土地的问题,1993年4月5日,原甘肃省静宁县橡塑集团为了扩大生产,提出需要租赁信访人等三户村名的耕地修建厂房。当时,甘肃省静宁县橡塑集团筹建处与信访人等三户村民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约定,甘肃省静宁县橡塑集团筹建处租赁信访人自留地0.9亩,其他三户村民耕地0.76亩,用于修建厂房。协议书对租赁及租赁期限也作了明确约定。第一次租赁到期后,一直续租至2017年4月5日。因信访人等其他三户村民需要自己耕地,但是,原甘肃省静宁县橡塑集团未经信访人等三户村民的同意,擅自将信访人等人的耕地转卖给王爱军修建楼房。经信访人强烈要求,2017年 5月13日,原甘肃省静宁县橡塑集团法定代表人陈金、土地实际占用人王爱军与信访人等人签订了恢复土地协议。约定由陈金和王爱军按照1993年4月5日协议书实际租赁土地面积恢复信访人等耕地。但是陈金、王爱军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在信访人耕地地下铺设各种管网不见拆除。当信访人提出异议后,王爱军声称,2017年供热马上开始,供热管道难以拆除。另外,住户上下水管道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t****5 热心网友

    现就您反映的关于静宁县欣欣家园占用土地相关问题答复如下:经查,静宁县橡胶缠绕胶管生产线筹备处为开通通往厂区道路,1993年4月5日与静宁县南关村二社村民签订协议书租赁该村村民王清俊0.17亩、邓建宏0.9亩、李春光0.25亩、李春发0.34亩自留地共计1.66亩。双方签订协议书并约定:土地租地费用为每年每亩按照1200斤小麦的市场价值估算,该厂如期兑付其租地费用。1998年第一次合同到期后,双方共续签6次租赁协议,至2017年4月5日到期,该4户农户商议不再续租,要求该厂恢复成耕地,于2017年5月13日双方协商签订了《土地恢复协议书》,协议约定:恢复耕地的界址严格按照原协议书标明的(北至火柴厂、南至公司南院墙、西至公司东院墙、东至距离公司东院墙北端14.9米,南端9.2米)由该4户现场监督施工对租用的1.66亩土地进行恢复,并由4户村民验收签字认可接收。协议签订后,橡塑公司对该地块深挖2.5米进行了换土恢复,该4户农户只是没有验收签字认可接收,土地恢复协议尚未履行到位,不存在强行占用土地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请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