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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作为贷款的条件?[海南]

本人是乡镇小学教师,从2006年开始上缴住房公积金,现在个人每月上缴430元,实领月薪3000元。想在所在乡镇自建住房,估计所需费用30万。土地使用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性质的。 这本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符不符合贷款的条件?如果可以我这样的条件最多能贷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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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8 热心网友

    自建住房除需提供《贷款操作规程》中的基础性材料外还包括“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原件、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如果您提供的各种证件均为国土、住建部门正规办理,手续齐全,房屋产权清晰,可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则符合贷款条件。市(县)政府所在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其他乡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需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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