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现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第三套房贷款吗?
现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第三套房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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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批复》(桂金管字[2008]130号)相关规定,为留有足够的存量资金保证其他职工的正常支取,维护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暂不支持职工家庭户第三次购、建住房需要。详情可致电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077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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