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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太仓] 景瑞翡翠湾72幢质量问题

1.        书房面积偏小,5.67平方米,规范要求7平方米,且书房无采光。不满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3.2.2条。 设计院提出此项变更是由于开发商要求将书房改为衣帽间,此项修改开发商是否在相关政府备案并通过审查,请出示相关材料。开发商单方面取消书房擅自变更此房间功能,并未告知业主。 2.        二楼主卧室的采光标准不符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5.2.2条要求。 太仓属于光气候Ⅳ区,按照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5.2.2的最低数值要求为1.17(侧窗洞口面积房间地面面积)=0.157 现在设计窗地比如下: 窗户面积:LC1216两扇 面积1.2X1.6X2=3.84平方米           LM0821一扇 面积 0.8X(2.1-0.8)X0.7=0.728平方米              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5.2.2条离地高度低于0.8米的窗洞口不计入采光面积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7.1.2.2条侧窗上有大于1米外挑遮挡物,按 有效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窗户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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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关于你提出的景瑞翡翠湾72幢设计问题的来信,我局已根据你的要求责令该项目设计单位出具了书面答复意见,对你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解释说明,我局也向你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对于你再次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再次要求建设单位向你出具书面说明。如双方仍有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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