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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拆迁政策的反映[平凉]

关于要求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拆迁政策的反映 县委刘书记:您好!我们是灵台县城的17户居民(连两个小片),因我们住房条件差,基于五方面理由【①小煤炉供暖不环保;②存在地质隐患,曾因山体滑坡塌死1人,部分住宅建在地道之上;③建造年代久远,部分是上世纪60年代建造,部分是2000年前建造;④居住位置在文庙保护区和荆山公园范围内,不允许重修。⑤属二层以下建筑,低矮潮湿,符合国家棚改政策条件】于4月中旬向书记信箱反映了此事。县委办安排县住建局和棚改办实地调查,朱局长向我们作了“经调查反映问题全部属实,但该居住区可开发的商用价值不高。棚改是国家贷款项目,需要县上付息,因目前县财政紧困,暂不纳入棚改规划。等待以后国家出台更好的补助政策后考虑”的口头回复。对此答复,我们不同意。请问以县财政紧困没钱付息,作为不执行国家政策的理由能讲得通吗?说商业价值不高,那么请问一沟之隔的畜牧局和商业局家属区后面的狭长地段(宽不过20米)三层楼拆除的商用价值是什么?粮食局六层家属楼、工商局五层家属楼均系水电暖和物业齐备的高楼,请问这些搭载棚改“顺风车”的拆除依据是什么?你们说财政困难,那么请问政府巷、房产开发区大面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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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3 热心网友

    拴军:您好!棚改工作对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收到您的留言后,我第一时间安排由县上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县住建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办理,随后安排县委办公室的同志就办理结果电话和您作了沟通,得知您对棚改工作还有疑问,我再次安排县上分管领导实地核实情况,并当面向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已知悉相关情况。现将县住建局的办理结果附后,请查阅。如有疑问,请与县住建局(0933-3621728)联系咨询,也可以再次给我留言。祝您生活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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