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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买卖,是否可以追究谁签字谁负责,赔偿中介费用及定金双倍补偿?

深圳房产买卖,买家及卖家产权人之一已签合同(另议产权人未签),现卖家反悔,中介费已产生。是否可以追究谁签字谁负责,赔偿中介费用及定金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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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3 热心网友

    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时,要加盖房地产中介机构印章,并要有一名从事该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签名,要查验该房地产中介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合同主要事项应包括: (1)房地产中介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情况; (2)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3)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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