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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管所拿走泰和家园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的疑问[平凉]

关于房管所拿走泰和家园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的疑问     情况说明:泰和家园位于南巷子,本人于2013年6月交的首付,2014年9月办理了按揭,同时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规定2015.12.31交房,合同刚签完字,售房部的人说需要把合同交给房管所办理房产证,当时我也不知道情况,信以为真,并且在泰和家园售房部的人的带领下交给了房管所,(房管所位于太平洋超市六楼)。现如今,开发商延期交房,本人想起诉,到房管所索要合同,结果房管所的人说正在办理房产证为由拒绝给我合同,本人十分生气,询问到都一年半了房产证还没下来,要办到什么时候?房管所的人有以程序、规章制度之类的胡乱搪塞了一番,我没工夫听他们扯淡,所以就走了! 现本人有以下疑问: 一,房管所收走购房合同,不退换合同,是否违规?是否有相关依据?一年半时间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到底办一个房产证需要多少时间? 二,据我所知,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将所有房子卖出去了,统一交房管所办理房产证,这到好,那有一家一家收集合同的?这样做对吗? 三,开发商与房管所是不是狼狈为奸,早有预谋,防止中途有人反悔退房,或者就跟现在一样,开发商违约了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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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热心网友

    网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泰和家园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因工程建设进度不同,小区内四栋楼办理商品房预售的时间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不同,具体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有明确说明。因2#楼建设用地存在纠纷导致开工较迟,影响了工程进度,进而影响了工程的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果开发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使用,则为开发商违约,请住户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请住户携带相关资料来住建局,由住建局联系相关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经住建局协调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住户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相关事宜。关于“对泰和家园违约及房管所相关问题”的答复经调查,泰和家园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因工程建设进度不同,小区内四栋楼办理商品房预售的时间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不同。该小区目前还未修建完成,所以不符合办理房产证条件。办理房产证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商提供相关手续,经房管所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后,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房地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购买商品房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合同备案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部门留存一份。备案留存的一份必须保存入档,不能给个人。给住户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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