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的权益如何得到保证
二手房已完全买卖完毕,但还有承租人租赁未到期,(房屋内有少量原房主物品承租人在用如电视机)现承租人又将后续租金交与原房主,原房主收租金后不转交买受人(违背当初口头协议),也不转签原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买受人的权益怎样保证?可否采取措施终止租赁(如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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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正像你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应由房主告知租赁人,因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你说的情况,一方面,你可以根据与原房主的合同来起诉他,向他讨要房屋卖与你之后租户缴纳的租金,另一方面,你应及时通知租户,对原租赁合同的缔约主体进行相应的变更,以防止以后此类情形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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