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租房 > 重庆租房准备 > 我于3年前出租一商铺给别人,合同期是6年时间,规定后三年房租随行就市,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十万。

我于3年前出租一商铺给别人,合同期是6年时间,规定后三年房租随行就市,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十万。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3****3 热心网友

    1、任何一方都可以违约,但必须担负违约责任,解除合同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2、违约金应首先遵循合同约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另外,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4、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你主动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付约定的违约金,但前提是你们约定的违约金不超出你所承受的范围,并保证解除合同后的经营收益能够补偿违约金损失。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