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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太仓] 农民拆迁小区擅自建设

太仓城区和新区不少农民自拆自建的拆迁小区居民擅自在自己家院子内改建或增加房屋,比如建设阳光房、改建增加住房面积,这种把自家院子进行改建的行为属不属于违章搭建?应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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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工程建设前均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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