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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锋村闫家庄社天平高速占地赔偿问题[平凉]

关于前锋村闫家庄社天平高速占地赔偿问题尊敬的孟书记: 你好,在天平高速公路修建筹备时征用我家耕地,由于部分土地是在我爷爷手里承包的(承包98年1月1日到2028年12月30日),村主任以村的名义要回土地并告至安口法院,歪曲事实并随意挪用公章自己给自己出证明,安口法院于10.9号开庭由于原告没有证据休庭让原告找证据,法院10天内给通知截止现在也未回应,询问村领导村领导张嘴就骂人,联系镇政府也未给答复,现在连属于我们的土地村主任也想花钱买证人让划给尚家园社,现在属于我们的赔偿到现在一分没见,我希望领导能给调查一下,合法的土地赔偿拿到手怎么那么难呢?(我们有承包合同,纳税证明及土地相关的证明我们都能提供) 我父母老实的农民对法律也不懂,我们不奢求其它就希望拿到属于我们的赔偿,并让颠倒是非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孟书记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附件: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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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热心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镇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的关心。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经调查,今年6月彭大高速征地开始后,安口镇前锋村尚家塬社部分社员来访反映,原属尚家塬社的40多亩土地(彭大高速征地范围内),于1998年被闫家庄社社员袁生福承包耕种,现要求收回土地承包权并领取征地补偿费,但承包人袁生福(已去世)之子认为,其承包手续合法且相关证据充足不同意交回土地。镇信访及司法部门进行多次调解未果后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随后前锋村尚家塬社将现土地承包人起诉至法院,10月9日法院开庭但因原告证据不足休庭,要求原告出具闫家庄社与尚家塬社地界证据,但因年代久远,相关当事人去世等原因导致取证困难,目前只能等待取证完成后,由法院裁定该土地权属再兑付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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