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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店面拆迁补偿问题

1991年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村委为发展经济需要,在镇村二级政府统一安排下,在徐行镇中心区域澄浏路东侧建了一批商铺出租给个体户经商。1995年,因镇村经济困难,镇村政府将这些商铺房产出售转让给了徐行村村民和个体经商户,每一间平均价格约为1.5万元,购买的村民每年上交地租费给镇村政府,但是当时没有办房产证。当时村民收入很低,完全是考虑到生存需要以及为以后养老有保障,有些村民就凑出了房款购买了房子。后来形式发生变化,农村土地全部归村管理,那些村民又失去了土地,就没有了收入来源,仅靠这些房租收入来生活。 最近徐行镇澄浏路需要拓宽路面,道路东侧的商铺全部都要拆迁。这就让那些村民失去了收入使生活失去了保障。这些村民都是50至60岁的中老年人,文化程度低。 不知道这样的店面拆迁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镇村政府是否应该造还店铺给他们?或者按照店面的市场价格补偿现金给他们?另外,这些店面都是有营业执照的,这些店面也是有门牌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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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 热心网友

    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应按规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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