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融资商贷 > 13年买房子时(已结婚),由于我的公积金没有缴够6个月,就只用我对象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打算把我的公积金也用来一起还贷,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

13年买房子时(已结婚),由于我的公积金没有缴够6个月,就只用我对象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打算把我的公积金也用来一起还贷,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

13年买房子时(已结婚),由于我的公积金没有缴够6个月,就只用我对象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打算把我的公积金也用来一起还贷,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申请贷款时已婚,正常情况下已办理了夫妻双方支取划付业务。夫妻双方支取划付业务,划付原则为:按月先还款后划付,即每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划付上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到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中(还款卡)。先划付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划付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