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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11年10月买的期房,2012年12月交房,.

我们2011年10月买的期房,2012年12月交房,交房时房屋存在多处空鼓和裂缝,要求开发商予以维修,后于2013年3月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专业验房师告诉我们墙体空鼓太严重,需要继续维修,先后又找开发商维修多次,后来维修的差不多了,装修公司将墙皮铲掉进行刮腻子,发现水泥砂浆层质量太差,用手一摸就哗啦哗啦掉砂子,腻子根本挂不住,后来要求开发商给予解释,施工方说我们的房子当时是样板间,冬天着急施工,把墙体给冻了,后经我强烈要求,施工方把每一道墙(不含已打橱柜墙)都砸了重新施工,说用保温颗粒和水泥胶抹墙不会再出现空鼓和裂缝,可是施工方给修完后,装修公司继续装修,8月装修完毕,9月份内部墙体每道墙出现从上至下贯通性裂缝,找开发商协商解决至今,他们一直未给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要求开发商给我们维修好并承担我们这两年的损失,开发商意思只给维修不赔偿。请问我们起诉的话胜诉的机会大么?这个官司可以打么?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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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依法可以胜诉。这个官司可以打。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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