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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再次咨询-之前我询问过,(我名下分别有一套和父母共有产权和一套独立产权的房子,都是限购前办理房产证的,已咨询过区房产交[上海]

之前我询问过,(我名下分别有一套和父母共有产权和一套独立产权的房子,都是限购前办理房产证的,已咨询过区房产交易中心,共有的房子可以不算,所以还能购买一套。我和老公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我想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要不限购就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呢?)你回答,如果配偶名下无房和独立产权的人均面积低于35.1就可以,那我都符合这两个条件的。然后之前的再补充下,就是我自己独立产权的和与父母共有产权的都是婚后限购前办理的,然后区房产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共有产权的那套是不管婚前和婚后的,只要是限购前办理的产证,共有的都可以不算,还可以再买一套房子。那我想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再买一套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公积金中心,是否和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得一样,也不看我是否是婚前或婚后办理的产证,只要是限购前办理的产证,共有的那套也可以不算,是否也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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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热心网友

    根据《关于调整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操作流程的通知》沪公积金〔2015〕96号的通知规定:“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可以去除不算。 根据您的描述,您自己独立产权房和与父母共有产权房均是婚后购买的,因此,是算作名下房产的,再购房,属于第三套,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的需要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根据产调来做认定,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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